附于身份是妾的祖姑后面;如果没有妾祖姑,也可以按照昭穆顺序附于高祖之妾。男子衬于祖父时,要以祖母来配享;女子衬于祖母时,则不以祖父来配享。国君的庶子只能衬于祖辈的庶子。国君去世的当年,太子只称“子”,但在国际交往中受到的礼遇却和国君一样。
正在为父母守孝,已经过了小祥,这时又遇到大功亲属去世,就应该把头上的练冠、腰上的葛带统统改为大功的麻纽,只有孝棒和丧展不用更换。正在为父母守孝之中,已经过了小祥,换上了功衰,如果这时遇上了未成年兄弟的衬祭,本来也应把练冠改为大功的麻续,但因为是荡,所以就戴着练冠参加柑祭就行了。在祭荡的祭文中,要称“阳童某甫”,不能直呼其名,因为已经把他当作神来对待了。
凡是分居两地的兄弟,在刚听到兄弟死的讣告时,只是对着报丧者哭泣,一言不发,也是可以的。第二日就开始带孝,腰纽束腰后的多余部分任其散开下垂。如果没有带孝就回去奔丧,又正赶上主人成服,在这种情况下,比较疏远的亲属就可以和主人一道成服,而比较亲密的亲属则不行,一定要披麻散带到规定的天数再成服。
主妾去世,则由丈夫亲自为她主持衬祭;至于小祥、大祥之祭,都让她的儿子主持。虽然生前代理主妇,但究竟还不是主妇,所以对她的殡和祭都不在正室举行。仆妾死后,因为他们的身份低贱,主人不须抚摩其尸而哭。主妇死后,主妇的娘家人死了,众妾仍须为之服丧,但代理主妇的妾则可以不为之服丧。
听到兄弟的死讯,急忙前去奔丧,如果是死者大功以上的兄弟,就要在看见死者所住村落时就放声痛哭。去给兄弟送葬而没有赶上,碰见主人时已经是在葬毕回家的路上,这时候自己就要独自走到墓地哭送。凡是为兄弟主持丧事,即令是小功以下之亲,也要在虞祭之后才回家。
只要还在服丧期内,如果有客人来吊孝,孝子都应在规定的位置上哭泣,拜宾、成踊,不可在礼数上打折扣。大夫去哭吊大夫,要身着锡衰,头戴弃纽;如果是在主人未成服时前去哭吊,也是头戴弃纽,但不着锡衰,仍着常服。大夫的妻子死了,已经过了卒哭,改戴较轻的葛纽,这时又遇到小功以下的兄弟去世,大夫前去吊孝也要改作头戴弃纽。
长子死了,其父为长子服丧时持丧杖,长子之子就不能再持丧杖即孝子之位。为妻服丧,如果父亲还健在,那就要在礼数上打点折扣,不能手持丧杖,也不能对来宾行稽颗之拜;如果是父亲去世而母亲健在,那就可以手持丧杖,但仍不得对宾客稽颗。除非宾客有较多物品赠送,为表示拜谢,才可为之稽颗。离开诸侯而到大夫之家为臣,或者离开大夫而到诸侯那里为臣,在旧主人去世时,都不再怀念旧情而为之服丧。
丧冠的武与缨通用一条麻绳来做,凭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它和吉冠的不同。三年之丧,小祥以后改戴练冠,此练冠的武与缨也是通用一条麻布来做,但冠梁上的皱褶要折向右边来缝;小功以下才向左缝。绍麻亲属的丧冠,是用漂白后的麻布做冠缨。大功以上的亲属,在小敛以后到成服之前,其腰续的多余部分是蓬松下垂的。朝服用的布,含有经线十五升;去掉十五升的一半,就是绍麻丧服所用的布;把这种布再加上灰,经过捶洗,就成了做锡衰所用之布。
诸侯互相赠送敛葬的衣物,可以用随行的副车和礼服。自己所乘之车和天子所赐之衣,。不可用来赠给死者。遣车的多少要根据包奠的数量来决定。遣车用稀布作篷顶,四面也有东西遮挡。遣车随棺入葬时,放在外棺的四角。当时有的人家在遣车上载着谷物,有子批评说:“这不合礼制。丧事祭奠所用的供品,不过肉干肉酱而已。”吉祭的时候,自称“孝子”或“孝孙”;丧事中的讣告和祭文,自称“哀子”或“哀孙”
孝子穿的丧服、乘的丧车,不分贵贱,都是一样的。太白冠和细布冠,都是没有缨饰的。有冠圈的玄冠和大祥以后所戴的编冠才有缨饰。大夫戴着缔冕去参加国君的祭祀,而家祭却戴爵弃。士戴着爵弃去参加国君的祭祀,而家祭却戴玄冠。结婚的那天,士是戴着爵弃去迎新娘的,由此看来,士的家祭时戴爵弃也是可以的吧。